織物透濕量測試儀是為了運動服,特別是滑雪運動服和登山用衣料等,開發出來的具有的防水性、透濕性、通氣性三種機能的通氣性防水素材的透濕性試驗,所開發的環境試驗機。
穿在身上的衣服的透濕量是「由于出汗使衣服內部的水蒸氣與外部空氣產生溫度差和蒸氣壓差,由此發生的衣服內部向外部散發所透過水蒸氣量?!?/div>
織物透濕量測試儀是在具有一定溫濕度狀態的槽內,將附屬的透濕杯安裝的試樣放置一定時間,試樣所通過的水蒸氣由吸濕材(無水氯化鈣)的重量的增加求出,由此增加量得出透濕量。
織物透濕量測試儀內部設有上下兩段的旋轉式試樣架,為了使風可平行吹向試樣,與兩段的試樣架對應安裝有風速可變式風扇。
織物透濕量測試儀測試步驟:
1、選取厚度均勻、無皺裙、折痕、針孔及其他缺陷的試樣三片,分別用圓片沖刀沖切,試樣直徑應介于杯環直徑與杯子直徑之間。將干燥劑放入清潔的杯皿中,加入量應使干燥劑距試樣表面約3mm為宜。將盛有干燥劑的杯皿放入杯子中,然后將杯子放到杯臺上,試樣放在杯子正中,加上杯環后,用導正環固定好試樣的位直,再加上壓蓋。
2、小心地取下導正環,將熔融的密封蠟澆灌至杯子的四捕中,密封蠟凝固后不允許產生裂紋及氣泡。待密封蠟凝固后,取下壓蓋和杯臺,并清除粘在透濕杯邊及底部的密封蠟。在23℃±2℃環境中放置30分鐘,稱量封好的透濕杯。
3、將透濕杯放入己調好溫度、濕度的恒溫恒濕箱中,16小時后從箱中取出,放在處于23℃±2℃環境中的干燥器中,平衡30分鐘后進行稱盤,稱Z后將透濕杯重新放入恒溫恒濕箱內,以后每兩次稱量的間隔時間為24、48或96小時,稱盤前均應先放在處于23℃±2℃環境中的干燥器中,平衡30分鐘。
4、直到前后兩次質量增量相差不大于5%時,方可結束試驗(注:每次稱量后應輕微晃動杯子中的干燥劑,使其上下混合;干燥劑吸濕總增量應不得過10%)。同時取一個試樣進行空白試驗(注:空白試驗系指除杯中不加干燥劑外,其它試驗步驟同樣品試驗)。